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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广大求职者和外出就业创业朋友们的一封信

时间:2020-02-01 02:14
  广大求职者和外出就业创业朋友们:在新的一年到来之际,我们全体就业服务工作者向您及您家人致以新春的问候和美好的祝福,祝您们新春大吉、阖家幸福,万事如意、身体健康!过去一年,你们远离家乡,带着梦想,踏上外出务工、创业的征程。用勤劳、智慧和汗水在他乡谱写了一曲曲艰苦奋斗、致富成才的就业创业之歌,不但有力支援了当地经济发展,为祖国的繁荣和城市的建设增添了光彩,塑造了阳新人民的良好形象。同时也增长了见识,创造了财富,为家乡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在这喜迎佳节、共叙团圆之时,向你们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地感谢!2020年,县人社部门将开展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专项服务活动,在阳新火车站、光谷广场、各镇区等举办多场招聘活动,届时,将有县内重点企业和项目入场招聘,提供就业岗位10000余个,供广大求职者选择应聘。同时,我县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免费为您提供政策咨询、职业介绍、创业指导、技能培训等就业创业服务。我们还将通过报纸、阳新政府网站、阳新公共就业微信号等媒体发布招聘会预告,敬请广大朋友们关注。我们热忱欢迎广大朋友们回乡就业创业,并竭尽所能为您提供优质便捷的就业创业服务。让我们携手共进,为阳新的高质量发展加油鼓劲!

求职务工须知1、劳动者就业后首先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依法保障劳动者权利的重要依据。2、用人单位应按时足额支付工资,不得无故拖欠。若安排加班,必须支付加班工资。若存在拖欠工资问题,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3、用人单位不得随意与农民工解除劳动合同,如需解除应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4、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应认定工伤。5、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符合劳动争议仲裁受理范围的,可提出仲裁申请。劳动者在求职就业过程中遇到自己的劳动保障权益受到侵害,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6、农民工在劳动合同期内不能随意变更、解除劳动关系,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就业。7、不要到没有资质的职业中介机构求职,以防坑蒙拐骗。8、用人单位一律不能收取报名费、登记费、押金、保证金等费用,不准扣留《居民身份证》及以各种理由进行体格检查。9、劳动者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一定要注意不能超过法律规定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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