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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部分事业单位试行职称自主评审

时间:2018-08-31 10:05
    【消息】昨日,记者从市职改办获悉,今年起,我市将在部分事业单位试行职称自主评审工作。

  按照省职改办相关要求,我市今年先行下放高校职称评审权,实现全市所有高校自主评审全覆盖,并在部分三甲医院试点开展职称自主评审工作。目前,我市共有湖北文理学院、湖北文理学院理工学院、襄阳职业技术学院、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等五所高校具备教师、实验技术系列正副高、中、初级职称评审权和其他系列(不含“以考代评”系列)初级职称评审权;市中心医院具备卫生技术正副高级职称评审权;襄阳技师学院具备教师、实验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权;市农科院具备自然科学研究、农业技术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权。

  据悉,评审权限下放后,各单位自行组建相应专业职务评审委员会及评委会办公室,自行组建相应专业的专家评委库。各单位评委会要制定以岗位职数使用、评委抽选、评审程序、评审纪律监督、投诉举报受理制、问责办法等为主要内容的评审工作办法;在省统一标准条件基础上,可根据自身发展需要,结合学科、专业、岗位特点,自主制定不低于省级基本要求的评审标准。

  职称评审权下放后,除市中心医院在试点期间由省职改办依据评审结果发文、办证外,其他各单位自主评审、自主发文、自主办证;取得资格的人员在省内流动时,接收单位对照新岗位要求,对其业绩重新进行评审聘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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