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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支持监督也是维护群众利益

时间:2018-11-10 00:39
        本网讯(通讯员 严婉莹)“感谢检察官主持公道,这面锦旗请一定收下……”8月9日一大早, 70岁老人贺某与家人赶到了襄城区检察院,将一面鲜红的锦旗送到了民行部检察官的手中。

  事情还要从2008年说起。贺某与余某同是襄城区轴承厂的退休工人,也是好友。2004年起,余某因经营餐馆需要,多次向贺某借款。后贺某向余某索要借款未果,将其起诉至襄城区法院,请求判令余某偿还借款130000及利息22693元,襄城区法院于2008年12月1日作出判决,判处余某偿还贺某借款100000元及利息。庭审时,余某未到庭,判决后,余某也未上诉。

  该案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后,余某以发现新证据为由,向襄城区法院申请再审。2015年12月24日,襄城区法院以新证据与原判决事实没有关联及超过申请再审期限为由,驳回了余某的再审申请。

  2018年5月,余某找到律师,得知检察机关可以对法院的判决进行监督,把希望寄托于这最后一根稻草,立即向襄城区检察院提出监督申请,称法院判决所依据的证据系原告贺某伪造的,要求检察机关对该案进行监督,对判决所依据的书证进行字迹鉴定,并追究有关人员虚假诉讼的刑事责任。

  该案牵涉到余某与贺某两人的切身利益,检察官受理后认真审查,经调取法院卷宗、询问双方当事人后发现,襄城区法院曾经对余某要求鉴定的三份书证进行过司法鉴定,鉴定结果是书证上的余某签名系余某亲自书写。

  经认真审查并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研究,检察官认定申请人余某提出的申请理由不成立,依法做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维护了贺某的合法权益和法院生效判决的权威。

  在送达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的法律文书时,检察官请来了双方当事人,做深入细致的以案释法和解释说理工作。检察官指出,两位当事人本是多年好友,却因借贷纠纷反目成仇纠缠多年,如今两人都已是两鬓斑白的古稀老人,再陷入无休止的诉累中耗时耗力,得不偿失,应当充分尊重法院生效判决的权威,依法履行判决确定的法律义务。检察官全面、细致的分析说理,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赢得了贺某和余某的认可和好评。

  8月9日,贺某专程为襄城区检察院送来了印有“公正廉明为民护民 十年纠纷 三天理定”的锦旗,并连声表示感谢: “这案子折腾了十年,终于结束了,感觉心中轻松了许多,十分感谢检察官秉公执法,维护百姓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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