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主页 > 襄樊信息 >

肖湾街道基层党组织全面落实“两谈话两报告”制度

时间:2019-07-25 06:10
    讯(通讯员杜红艳 高雪梅)为进一步压实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织监督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今年,肖湾街道基层党组织全面实行“两谈话两报告”制度。   严格规定上报时间。采取定期报告和不定期报告两种形式。定期报告:下级党委(总支、支部)、纪委(总支纪检委员、支部纪检委员)每年6月30日、12月30日前,同时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本地本单位政治生态、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及本地本单位领导班子廉政状况。不定期报告:上级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到基层开展工作时,要主动询问并听取该地方或单位政治生态、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及领导班子廉政状况。下级党委(总支、支部)书记、纪委书记(总支纪检委员、支部纪检委员)应如实报告本地本单位政治生态、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及本地本单位领导班子廉政状况。   建立健全检查考核机制。肖湾街道党工委将“两谈话两报告”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全街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重要内容。各级党委(总支、支部),尤其是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认真落实“两谈话两报告”制度,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及时掌握本地本单位廉政状况。上级党委、纪委谈话要形成谈话记录,与下级党委(总支、支部)书记、纪委书记(总支纪检委员、支部纪检委员)报告一并报送街道纪工委和办事处党政办。   切实履行党内监督职责。要求各级纪检组织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规定,履行协助党委(总支、支部)加强党风建设的职责,加强对同级党委(总支、支部)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更好发挥党内监督专责作用。(责编:张凌)
------分隔线----------------------------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