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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起连心桥 真情解民忧:记谷城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刘斌

时间:2020-01-05 00:45
    他公平公正地审理每一起案件;他将协调方法贯穿于行政审判、执行的各个阶段,不厌其烦,不畏艰难;他通过柔性司法,化解矛盾争议,促进社会和谐.他就是谷城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刘斌.

  作为行政审判庭唯一一名员额法官,刘斌承办了全院所有的行政诉讼案件.自2016年来,刘斌共受理各类案件615件,结案604件,结案率98.2%,他所办理的案件无一发还、改判.

  因工作成绩突出,刘斌先后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被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荣记"个人二等功",被襄阳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评为"全市政法系统先进个人",被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优秀法官".

  走访,主动引导协调

  丰富的办案经历,让刘斌对行政案件有着独特的理解,"行政案件不同于其他案件,被告一方系行政机关,极易形成政府与群众关注的热点,处理起来难度较大,除了要考虑案件涉及的法律问题外,还要考虑社会影响,协调方方面面的关系,保证案件审判有较好的社会效果."

  在这种情况下,刘斌每受理一起案件,都会在开庭前主动走访当事人,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充分了解案情,努力消除双方隔阂,促使案件和解结案.

  一次,某企业50多名工人为讨薪过年请求有关部门出面解决.

  刘斌接到指示后,迅速赶往现场.面对情绪激动的讨薪工人,他用心倾听他们的心声,耐心地给他们解释相关法律,引导他们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并保证他们在除夕前能够拿到工资.工人听了刘斌诚恳的话语后,散了去.

  立案后,刘斌前往相关企业了解详细情况,原来企业法定代表人因债台高筑早已躲到外地,企业也因资金链断裂被迫停产,无力支付工人工资.

  面对此种情况,刘斌想方设法联系上了该企业法定代表人,告知其法律后果,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劝其主动支付工人工资.

  在刘斌的牵线搭桥下,经过反复沟通、协调,劳资双方最终各退一步,达成了和解协议,工人们的工资有了着落.

  执行,注重刚柔并济

  刚柔并济是刘斌应对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的特有方式.刘斌表示,该类案件面广、量大、矛盾尖锐,在充分发挥法律强制力和震慑效应的同时,应更多展现人文关怀.

  对此,谷城县城关镇被执行人贾某感触颇深.

  一次,谷城县国土部门收到举报,城关镇东升街社区的两户村民将自家房屋盖在了菜地上.国土部门迅速对两户村民下达拆除通知,但这两户村民不予理会.

  刘斌审查案情后,决定将此案作为违法占地建房的典型案件进行办理,起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刘斌与国土部门工作人员多次前往东升街社区,找到了违建的两家人,对他们进行思想疏导,希望他们能够主动拆除房屋.可是,两家人态度坚决,拒不拆除.

  刘斌果断决定向院领导汇报采取强制措施拆除房屋,并带队来到两家人屋门前,向他们宣读了强制拆除的裁定,两户村民这下慌了.

  在执行过程中,刘斌发现,其中一户贾姓村民情绪低落,他以为贾某因为强制拆除一时想不开,就上前把贾某叫到一边进行开导.

  交谈中,贾某坦言,他是因为没有过渡房才拒绝拆除房屋.听到这样的消息,刘斌马上找到村干部,为贾某一家安排了过渡房,并与村里协商为两户村民重新划分宅基地,并引导、帮助他们办理建房手续.虽然房屋没了,但贾某一提起此事,就对刘斌竖起大拇指,"刘庭长是咱老百姓的贴心人."

  庭外,构筑和谐网络

  "群众对涉及自身利益的纠纷非常敏感,若处理不当,很容易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刘斌说.

  因此,刘斌在日常工作中注重加强与党委、政府的交流合作,及时互通信息,共同构筑协调网络,力促案结事了.

  在一起案件中,公安机关依法对涉案女子张某实施了行政拘留,但超期羁押了张某.

  张某的母亲对张某受到的行政处罚不服,提起了行政诉讼.刘斌在办理该案时不是一判了之,而是多次与张某母亲沟通交流,并将事发现场的视频反复播放给张某母女看,让张某母女真正认识到张某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并告知她们公安机关的执法行为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同时,刘斌对张某提出因超期羁押国家赔偿的请求给予了支持.最终,判决公安机关赔偿张某各项损失."在接待工作中要注重倾听,消除当事人疑虑.在处理案件时要始终怀着真情,耐心细致."刘斌表示,今后,将继续在工作岗位上处理好接手的每一件行政诉讼案件,让群众在案件判决中感受到公平与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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