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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群众身边 进群众心里:樊城区掀起民法典学习宣讲热潮

时间:2020-09-17 02:03
    全媒体记者丁涛 王晶晶 通讯员贾榜友 刘文文 窦玉敏

  今年5月28日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简称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这部法律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连日来,樊城区委依法治区办、区司法局及各律师事务所会同辖区相关部门,走进各地广泛开展民法典宣传、宣讲活动,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百姓生活.

  政法干部自觉学习民法典

  为切实提升樊城区政法干警的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7月中旬,樊城区举办了以民法典为主题的全区政法战线法治专题讲座,来自区委政法委机关干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等部门班子成员、中层干部,以及各镇办分管政法工作的相关负责人100余人参加了讲座,并就民法典学习体会进行了交流互动.

  此次讲座邀请到湖北文理学院政法学院副教授张颖杰为大家授课.讲座紧紧围绕民法典的整体结构和深刻内涵,结合社会热点新闻和真实案例,系统阐述了民法典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并对民法典部分条文进行了详细解读,为大家带来了一场"法学知识盛宴".

  区司法局普法和依法治理股负责人张英深有感触地说:"从事法治宣传工作20余年,亲历了新时代的法律体系逐步完善的全过程,如何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是‘八五’普法、‘法律六进’的主要任务,如何让不同职业、不同需求的群众学习领悟这部法律,真正实现民法典的入耳入脑入心,对普法工作而言是个不小的挑战,但我们有信心有能力去做好."

  百名律师上门宣讲民法典

  为充分发挥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等法律专业机构、专业人员的作用,帮助群众实现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切实履行律师行业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的职责使命,7月23日,樊城区启动全区民法典进社区宣讲活动,百名社区律师走进87个社区,全面、广泛开展宣传.

  樊城区司法局要求,全区116名社区律师将组建成民法典宣讲团,深入各个社区、村组、企业等,开展"六个一"活动,即举办一场法治报告、解答一次法律咨询、举行一次法治体检、代理一件援助案件、调解一件矛盾纠纷、开展一项公益活动.通过多形式、分层次、全方位,推动民法典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站,不断扩大宣讲覆盖面,让民法典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在全区掀起学习宣讲民法典的热潮.

  驻朝虹社区的律师彭钊介绍,民法典共1200多条,大到合同签订、公司设立,小到物业费、离婚纠纷,覆盖公民生老病死的全部生活,几乎涵盖了所有的民事活动,堪称新时代人民权利的"宣言书",这不仅实现了立法层面的法制统一性,也为整个社会提供了职能规范指引功能."这样为民的法典,必须要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才能发挥最大功效."彭钊说.

  居民热议民法典

  7月23日,清河口街道办事处代家台社区律师,为社区工作人员和居民代表举办了一场民法典知识讲座.律师以居民生活中的矛盾纠纷为例,解释民法典与以往法律法规的不同之处,重点围绕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等居民关心的热点进行了详解."通过学习,我感觉民法典的实施,对我们今后的工作有很强的指导性,让我们社区工作人员能够更加准确地对标条文,解决当前养狗纠纷、邻里纠纷、高空坠物、物业服务等社区治理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给我们以后的工作指明了方向.接下来我们还要认真学习,更好地为居民服务."代家台社区网格员王慧说.

  王寨街道办事处乔营社区居民乔华在听完社区律师带来的民法典讲座后说:"民法典规定,离婚有30天的冷静期,这对缓解双方冲动离婚绝对有好处,有助于维护家庭的稳定."

  随着高楼越来越多,高空抛物致人损伤案件时有发生,"头顶上的安全"成为社会焦点.针对这一问题,民法典中明确了建筑物管理人的安全保障义务,"这条法律有效震慑了高空抛物行为,相当于给我们居民生活加了一道保护伞,点赞!"家住汉江街道办事处汉水华城小区的高先生说."民有所呼,法有所应,民法典的颁布保护了一个人从胎儿到坟墓的各阶段的权利,可谓实至名归的‘社会生活百科全书’,同时也标志着我国法治建设工程开启新篇章、拉起新高度."樊城区司法局局长仇子琦表示,接下来,樊城区还将充分运用宣讲团,走进机关、乡村、企业、单位等,选取与群众生活工作息息相关的典型案件,以案说法,让民法典入脑入心,使群众能够运用好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理权益,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了解和学习法律,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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