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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首例在本地审理行政公益诉讼案被诉单位整改到位

时间:2019-01-10 10:21
         “这个位置就是原来的青伟家庭农场,现已全部拆除,就像拔掉了一颗蛀牙,这下我们都放心啦,下一步,这些建筑垃圾都会全部运走,将河道内彻底清理干净。”1月7日,在汉江宜城段河道内,宜城市水务局工作人员指着地上的一堆瓦砾和青伟家庭农场的牌子跟宜城检察院民事和行政部检察官说道。
       2017年4月,宜城市人民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该市青伟家庭农场和汤素青养猪场在未办理用地审批、防洪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等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在位于市区水厂取水口上游,汉江宜城段河道管理范围内非法建设猪舍及附属设施2200余平方米,严重污染环境并影响行洪安全。经该院调查核实后,于2017年11月依法向负有监管职责的宜城市水务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严格执法,及时制止青伟家庭农场和汤素青养猪场的违法行为。但在法定期限内,宜城市水务局依旧未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致使违法行为持续存在,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受到侵害。
       随后,宜城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公益诉讼人身份提起了襄阳市首例在本地审理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并当庭宣判,法院支持了检察机关的全部诉讼请求,判决确认宜城市水务局怠于履行查处本行政区域汉江河道内违法建设建筑物法定职责的行为违法,责令该局继续履行法定职责。截止12月底,该案中的青伟家庭农场和汤素青养猪场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已全部拆除。   
       宜城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负责人陈明涛说:“以往检察建议力度有限,刚性不足。如今一手检察建议一手公益诉讼,检察机关底气足了,法律监督的‘刚性‘也凸现出来。” 

    魏晓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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