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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和生活用水是否安全? 湖北宜城:检察建议促卫生监督部门开展专项整治

时间:2019-04-03 19:55
           (通讯员:陈明涛)4月3日,湖北宜城市卫生监督执法局组成4个工作专班,开始对城区公共场所和生活用水供水单位进行拉网式专项整治,重点是住宿场所、美容店、理发店、公共浴室、歌舞厅等,确保公共场所和饮用水卫生各项指标达标。
         2018年12月,宜城市检察院民行部在履职中发现,随着城市的发展,该市各大住宅小区都进驻有各公司的自动制、售水机(直饮机),但很多饮水机选址不当,有的甚至紧临垃圾存放点和餐馆油烟排放口;有的无检测维修记录、无产品生产、销售、使用批准文件和卫生许可证信息。同时,高层住宅逐渐增多,很多小区的二次供水设备存在长期未清洗、消毒的问题。经过调查核实,该院向卫生监督部门发出了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对全市小区自动制、售饮用水、高层住宅二次供水等情况履行卫生监管职责,确保市民饮用安全。
         接到检察建议后,该市卫生监督局立即对全市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和现制现售饮用水情况开始排查,并按照“提升一批、规范一批、淘汰一批”的原则,对不符合《公共场所行业卫生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重点公共场所,一律限期整改;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坚决予以取缔或劝其转行。
         该局负责人表示,将结合检察建议,集中力量在全市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专项整治,在6月30日前,在公共场所、行业单位实现“证照齐全亮证经营,制度健全执行认真,设施完善正常运转,消毒规范检测合格,环境整洁卫生达标”。

       单位:湖北省宜城市检察院  邮编:441400
       电话:17762750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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