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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 完善离退休干部工作制度

时间:2019-11-23 14:12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行动纲领,为各级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深刻领悟老干部工作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切实把握老干部工作在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中的职责定位,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正确方向.作为老干部工作部门,要深刻领会全会的主要内容、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对照全会明确的目标任务,强化制度意识,坚定制度自信,进一步争取各地各部门加强老干部工作制度建设,既要完善涉及离退休干部待遇落实的各项制度,又要完善涉及在职人员履职尽责的相关制度,还要完善涉及基本运行条件支撑的配套制度,通过推动老干部工作制度体系更加成熟更加完善,为持续推进老干部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保证.

  着眼于完善离退休干部待遇落实的制度体系

  要通过完善离退休干部待遇落实的各项制度,进一步提高他们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要完善老有所养、老有所医保障制度.一要完善养老保险制度.根据《决定》关于健全"可持续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规定和中办发〔2016〕3号文件关于"切实落实离休干部离休费保障机制"的要求,要根据单位性质不同,对离退休干部离退休费、津补贴、护理费等待遇,或实行财政承担,或推行社保统筹,确保《决定》必须健全"老有所养"的要求落到实处.二要完善共享成果制度.按照中办发〔2016〕3号文件关于"逐步提高离休干部离休费"标准,对退休干部"建立健全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要求,要完善离退休干部离退休费正常增长机制,重点在推进"五项奖励"、住房、用车和社会保障等各项改革时,要让他们共享改革红利.三要完善看病就医制度.依据《决定》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规定和中办发〔2016〕3号文件关于切实落实离休干部"医药费保障机制"的精神,要针对离退休干部层次不同,分类实行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退休干部基本医保,确保《决定》必须健全"病有所医"的要求执行到位.按照中办发〔2016〕3号文件关于对易地安置离休干部"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医药费个人垫付,缩短报销周期,确保医药费能够及时报销",对退休干部"缩短医药费报销周期,推进医药费异地直接结算"的要求,要通过对离退休干部每人每月预支一定数额的门诊费用进入医疗保险卡,门诊就医、购药实行刷卡结算,超支部分由所在单位在月底凭有效发票到医保部门审报,以解决他们就医垫付资金过大的难题;要按照《决定》关于加快落实"异地就医结算制度"的规定,对离退休干部在当地住院采取医保部门直接结算、外地住院个人持卡异地结算的措施,减少老干部医药费个人垫付,缩短报销周期,确保及时报销.四要完善健康体检制度.按照中办发〔2016〕3号文件关于"完善离休干部服务管理措施",在"医疗保健"等方面提供便利的要求,要坚持组织离休干部一年一次、退休干部两年一次健康检查.五要完善特困帮扶制度.按照《决定》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规定和中办发〔2016〕3号文件关于"加大对特殊困难离退休干部帮扶力度,通过开展党内关怀、推进志愿服务、纳入社会救助、拓宽帮扶资金渠道等办法,对身患重病、失能、高龄等有特殊困难且符合条件的离退休干部,给予更多关心照顾"的要求,要采取财政资金支助、民政部门临时救助资金救助、组织部门留存党费补助相结合的办法,对因经济状况"差"而致困、因自理能力"弱"而致难、因家庭负担"重"而致贫、因遭遇不测"灾"而致穷等类型的特困离退休干部,精准实行社会救助、专项救助和临时救助,确保《决定》必须健全"弱有所扶"的要求落地开花.

  (二)要完善老有所教、老有所学保障制度.一要完善学习教育制度.按照《决定》关于"建设学习型社会"的要求和中办发〔2016〕3号文件关于"推进老年教育文化资源共建共享,加强社区教育机构和老年文化活动场所建设,各类公共文化设施和活动场所要为离退休干部活动、学习创造条件"的精神,要利用城乡社区资源搭建学习平台,依托休干支部、老年大学、老干部活动中心等平台,组织离退休干部开展主题鲜明的学习教育活动.二要完善组织生活制度.按照中办发〔2016〕3号文件关于"坚持理论学习、组织生活等制度""身体条件允许的离退休干部党员,应自觉参加集体学习、组织生活"的要求,要持续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三要完善情况通报制度.根据中办发〔2016〕3号文件关于"完善和落实阅读文件、参加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通报情况、参观学习等制度"的精神,在及时组织专题性报告的同时,要坚持每半年向离退休干部通报一次本地本部门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四要完善集中座谈制度.要做到每年春节、重阳节等重大节日期间,定期召开离退休干部座谈会.五要完善参观考察制度.要就近组织离退休干部观农村新貌、赏城市美景、访新型企业、游工业园区、览山川秀色,让他们感受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六要完善走访慰问制度.按照中办发〔2016〕3号文件关于"健全和落实走访慰问制度,在重要纪念日、重大庆典和老年节、元旦春节期间集中走访慰问,在离退休干部生病住院、家庭出现重大变故时及时关心看望"的要求,要对离退休干部春节、重阳节"两必问"和生病住院、生日寿宴、邻里纠纷、家庭变故、生活困难"五必看".

  (三)要完善老有所乐、老有所为保障制度.一要完善组织网络制度.按照中办发〔2016〕3号文件关于"根据离退休干部年龄、身体状况、志趣爱好等,在安全节俭前提下合理确定活动、学习的内容与形式"的要求,要把握离退休干部的意愿,进一步规范关工委、老促会、离退休科协和老年体协、老年门协、老年书协等涉老组织建设.二要完善文体展示制度.按照中办发〔2016〕3号文件关于"坚持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相统一的原则,把政治性、科学性、趣味性有机结合起来,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积极健康的文体活动"的要求,要以各种老年文体团队为依托,组织开展载歌载舞、琴棋书画、体育健身等活动.三要完善发挥作用制度.根据中办发〔2016〕3号文件关于"各地区各部门要发挥离退休干部的政治优势、经验优势、威望优势,充分凝聚和释放正能量"的精神,要按照自觉自愿、量力而行的原则,通过职能部门牵头、所在单位聘请、自管组织搭桥、老年社团引领等形式,引导离退休干部为推进经济发展、政治昌明、文化繁荣、社会和谐、生态良好、党建科学出智献力.四是完善褒奖激励制度.按照中办发〔2016〕3号文件关于"注重发现和宣传离退休干部先进典型"的要求,要将离退休干部纳入各类人才奖项评选范围,对在技术攻关、人才培养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该重奖的重奖,该立功的立功,该授称号的授称号;深入挖掘各个领域离退休干部的典型事迹,通过召开事迹报告会、总结表彰会,对先进典型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质嘉奖.

  着力于完善在职人员履职尽责的制度体系

  要通过完善在职人员履职尽责的相关制度,促使离退休干部工作避免随意性.

  一要完善领导责任制度.根据中办发〔2016〕3号文件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加强对相关工作的统筹谋划、科学指导,把离退休干部工作作为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的要求,要把离退休干部工作纳入各地各部门领导班子实绩考核范畴,年底实行严格考评.

  二要完善岗位目标制度.要从工作项目、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和工作程序、工作标准、工作时限以及工作权力、工作责任等方面,每年对老干部工作人员的岗位目标作出明确规定,确保单项业务有标准、日常管理有尺度、落实工作有要求、考核评价有依据.

  三要完善服务承诺制度.无论是领导干部、还是一般工作人员,要按照职责分工,每年年初分别向离退休干部作出具体承诺,并将承诺书通过适当形式公诸于众.

  四要完善工作例会制度.根据中办发〔2016〕3号文件关于"离退休干部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指导监督作用,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的要求,各级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每年要召开1至2次成员单位会议,研究解决离退休干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五要完善业务培训制度.按照中办发〔2016〕3号文件关于"通过学习培训、挂职锻炼、岗位练兵、交流轮岗、参与中心工作、承担重要任务等多种形式,促进离退休干部工作者增强大局意识,拓宽工作视野,锤炼过硬作风,提高业务水平"的要求,要通过鼓励业余深造、举办专班培训和开展岗位练兵等途径,引导老干部工作人员系统学习老干部工作各项政策,选择学习老年性医学、心理学、生理学和社会保障、文艺体育、现代科技等知识,不断增强政策运用、服务管理、调查研究和改革创新等能力.

  六要完善日常联系制度.就职能部门来说,要将离退休干部按居住地划分区域,建立工作人员分片包干联系制,做到走访到户、责任到人、办事到位.就主管部门及其所属单位来讲,要按照中办发〔2016〕3号文件关于"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离退休干部工作,带头联系、经常走访离退休干部"的要求,根据领导班子成员具体分工联系的单位,负责联系所属的离退休干部;老干部工作人员要对独居、空巢的离退休干部坚持每月一次上门嘘寒问暖、征求诉求,并协调相关部门解决有关问题.

  七要完善督查考评制度.各级职能部门要主动联合实绩考核部门对照离退休干部工作考评细则,采取日常督查、季度总结、半年评估、年终评定的办法,切实加强对各地各部门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动态考评管理.

  八要完善奖惩问责制度.要按照奖优、治庸、罚劣的原则,客观、公正、透明地运用考核结果,把离退休干部工作情况的好坏作为表先评优、奖励惩戒、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之一.

  着重于完善基本运行条件支撑的制度体系

  要通过完善基本运行条件支撑的配套制度,着力厚植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的保障基础.

  一要完善机构设置制度.根据中办发〔2016〕3号文件关于"在推进各项改革中,要确保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机构编制稳定"的精神,要按照机构设置与离退休干部工作任务相匹配的原则,该设立的专职机构增设到位.

  二要完善人员配备制度.按照中办发〔2016〕3号文件关于"要加强离退休干部工作队伍建设"的要求,要依据离退休干部总数据实核定编制和配备人员,凡将离退休干部纳入老干部局统管的,将原有的老干、人社等涉老部门的退管人员编制统一核定使用.

  三要完善多方联动制度.按照中办发〔2016〕3号文件关于"完善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组织人事部门牵头抓总、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组织实施、有关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各方积极参与的多方联动工作机制"的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为离退休干部工作解决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经费配套等重大问题,各级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要发挥统筹协调、指导监督作用,组织、人社部门要统筹谋划、科学指导、组织协调、加强考评,财政、民政、卫生等成员单位要在政策制定、财力支持、社会保障、待遇落实、精神抚慰、活动开展等方面谋求共识、形成合力,文化、体育、共青团等相关部门要大力支持、积极配合搭建服务管理离退休干部的平台,老干部所在单位要义不容辞把离退休干部的思想工作做到位、生活待遇抓到位、组织关怀送到位、活动平台建到位.按照中办发〔2016〕3号文件关于"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认真履行宏观指导和微观服务职责"的要求,各级老干部局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和督促落实离退休干部供养关系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居住社区等各个方面,积极做好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按照中办发〔2016〕3号文件关于"综合利用政府公共服务、政府购买服务、社会优待服务、志愿服务和市场化服务,健全就近学习、就近活动、就近得到关心照顾、就近发挥作用的社区平台"的要求,要积极探索利用社会资源、社区力量和社团组织的方式,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志愿者无偿服务、社会责任服务、产业推进服务等创新之举,构建生活照料、医疗保健、文化教育、体育健身、权益保护等多层面的社区服务网络,开展"四就近"服务活动.按照中办发〔2016〕3号文件关于"提倡和鼓励离退休干部党员在党组织内部开展互助关爱、传递温暖活动"的要求,要依托休干支部采取结对互助、划片关照的办法,对高龄、失能、空巢、独居、重病的离退休干部,指定年龄较轻、身体健康的退休干部定期联系,确保他们难时有人帮、病时有人问.按照中办发〔2016〕3号文件关于"注意发挥家庭在养老中的基础性作用,教育引导家庭成员切实履行应尽义务"的原则,要通过签订"养老协议书"、评选"孝老爱亲模范"等方式,引导子女对父母生活上照顾、心理上沟通、精神上抚慰.

  四要完善经费投入制度.按照中办发〔2016〕3号文件关于逐步提高离休干部"公用经费、特需经费标准.""逐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退休干部公用经费标准,通过列入同级财政或者单位预算等方式予以保障"的要求,要参照离休干部相关经费标准,逐步提高不同级别退休干部活动经费.

  五要完善阵地建设制度.按照中办发〔2016〕3号文件关于"加强离退休干部活动阵地、学习阵地建设.""按照布局合理、规模适当的原则,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的要求,要把握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多渠道筹资、多形式创办、多模式管理,坚持普及与提高并举,采取政府投入新建一批、落实政策兑现一批、整合资源共享一批、购买改造解决一批、争取资金完善一批的办法,不断加强城乡离退休干部学习、活动阵地建设,形成省、市、县都有规模适中、功能齐全的老年大学、老干部活动中心,乡镇、社区都有设施完善、功能配套的老年学校、老干部活动室等布局合理、层次分明的学习、活动网络.

  (作者系宜城市委老干部局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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