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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纪委:及时疏通派驻机构工作堵塞点

时间:2020-05-08 01:20
  近日,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纪委监委印发《新会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指引(试行)》(下称《工作指引》),着重针对2019年全区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内部检查时发现的因工作方式方法不科学导致监督“难”;因监督方向不正确、重点不明确而导致运作“堵”;因程序运用不规范而增加廉政风险等方面问题,就全区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工作职责、工作方式、工作程序、工作制度等8方面重点内容进行了细化和完善,着力疏通派驻纪检监察组日常开展工作中的堵点难点风险点问题。

本次出台的《工作指引》共10章50条,明确了“派驻纪检监察组要监督促进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促进被监督单位党政一把手当好第一责任人”等9项工作职责;“每个月必须安排2天以上时间分别对被监督单位开展驻点调研或巡查,深入排查被监督单位廉政风险点”等14种工作方式;并对信访举报、线索处置、谈话函询等12个工作环节的操作程序进行了细化。此外,还对派驻机构落实各项工作制度,派驻工作的保障、考核、责任追究等作了详细的规定,既为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列明“责任清单”,又为规范和制约派驻纪检监察干部权力运行列好“权力清单”。

近日,该区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根据《工作指引》中有关向被监督党组织或单位,以及其下属党组织或单位,分别以区纪委监委或派驻纪检监察组名义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的规定,对在日常监督中发现的党组织或单位,以及下属党组织或单位存在的问题,按照管理权限发出3份《纪律检查建议书》和4份《监察建议书》,进一步体现了“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有效推动了问题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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