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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入选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首批试点单位

时间:2020-01-05 01:54
    本报讯(记者 张伟)近日,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的批复》,确定全国115个县(市、区)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首批试点单位,其中大冶榜上有名。  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是提高乡村治理能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试点内容主要集中在探索共建共治共享治理体制、探索乡村治理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机制、完善乡村治理组织体系、完善基层治理方式、完善村级权力监管机制、创新村民议事协商形式、创新现代乡村治理手段、持续推进平安乡村建设等方面。  试点期间,我市将坚持乡村治理和乡风文明培育两促进。加强和创新乡村治理,从治理理念更新、治理体系优化、治理手段创新等方面综合用劲、精准发力,以法治“定纷止争”、以德治“春风化雨”、以自治“消化矛盾”,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  同时,把文化建设放在乡村振兴更加重要的位置,坚持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三管齐下,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开展移风易俗行动,弘扬乡村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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