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
襄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武星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2019年12月27日襄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武星同志因工作变动辞去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襄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武星同志辞去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报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备案。
关于任命邹磊同志为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的决定
(2019年12月27日襄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襄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任命邹磊同志为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并决定其为代理院长。
襄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9年12月27日襄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一、免去尚明洋的襄阳市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二、免去李明国的襄阳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三、免去黄致敬的襄阳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四、任命何爱群为襄阳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五、任命赵凌云为襄阳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六、免去罗毓然的襄阳市商务局局长职务。
七、任命吉虹为襄阳市商务局局长。
八、免去王明强的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职务。
九、任命郑德安为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十、免去柳振华的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十一、任命顾家龙为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十二、任命童尧为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十三、任命李蔚、陈佳、贺军为襄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十四、任命曾春伟为襄阳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十五、免去简乐伟的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十堰
关于王雁波等同志不再担任政协十堰市第五届委员会委员等职务的决定
(2019年12月27日政协十堰市五届十七次常委会议通过)
按照政协《章程》和有关规定,因工作变动、到龄退休等原因,决定:
王雁波、吕南芳、朱清臻、刘明华、李平、李明、陈顺国、姚江宏等8名同志不再担任政协十堰市第五届委员会委员职务。
关于增补万磊等同志为政协十堰市第五届委员会委员的决定
(2019年12月27日政协十堰市五届十七次常委会议通过)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政协《章程》和有关规定,决定:
增补万磊、万正龙、朱瑾艳、刘峙江、孙力军、张勇、张孝伦、陈国、林思超、黄娟、童伟东、戴楠等12名同志为政协十堰市第五届委员会委员。
关于顾善远等同志任职的决定
(2019年12月27日政协十堰市五届十七次常委会议通过)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政协《章程》和有关规定,决定:
顾善远同志任政协十堰市第五届委员会教科卫体委员会主任;
王钢同志任政协十堰市第五届委员会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主任。
政协十堰市第五届委员会
农业和农村委员会教科卫体委员会
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副主任名单
(2019年12月27日政协十堰市五届十七次常委会议通过)
一、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副主任
万义早严清华肖小华
二、教科卫体委员会副主任
朱华伦张友兵涂汉军胡少林(专职)
三、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副主任
向长志庹明生温明(专职)
恩施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9年12月27日州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
丁文平的恩施州人民政府副州长职务;
胡泽的恩施州教育局局长职务;
陈华的恩施州生态环境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黄波为恩施州生态环境局局长。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9年12月27日州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免去:
冯勇的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袁民的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宋祖军的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吴任荣的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杨红的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李丽的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冉瑞山的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田政的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
向蕾为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宋祖军为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吴任荣为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崔华为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庭长;
李丽为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杨红为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黄薇薇为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实施庭副庭长;
史常富为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