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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阳新核心城区实施居民出行管控的通告(第11号)

时间:2020-02-23 02:06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最大力度控制疫情传播,最大程度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根据黄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第13号通告有关精神,经阳新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从2020年2月5日起,在阳新核心城区(兴国镇、城东新区、经济开发区人口密集区域,不含周边社区和村)范围内实行居民出行管控措施。现就有关要求通告如下:一、城区居民要减少出行、简便出行。需要上街采购生活物资时,只安排1名家庭成员上街,其他人员除正常上下班、生病就医、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外,不要外出,外出一定要佩戴口罩。二、城区所有党员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发挥带头作用,管好自己、家人、亲属,带动街坊邻居,协助工作人员劝导小区居民按要求少出门、少上街、不串门、不聚集,不得带宠物上街。三、对拒不听从居民小区工作人员管理劝阻、聚众闹事的,公安机关要加大打击力度。凡发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服从管理,不听从劝阻,参与聚众闹事的,提请纪检监察机关严肃问责,同时追究其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四、城区各社区(行政村)要切实履行属地责任,协调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做好人员外出引导和管控工作,无物业管理的小区由当地社区履行相关防控职责,对一些老旧小区、还建小区、个别新建小区等没有物业的居民区,要落实落细登记、排查、宣传等防控工作,履职不到位的,严肃问责。企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阳防控指〔2020〕11号要求以及补充安排,在配合社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的同时,主动支持配合居民小区工作人员做好人员外出管控工作。五、县住建局、房产局要督促物业管理行业切实履行防控职责,加强物管区域人员车辆进出管理,严格执行来访登记制度;做好业主的宣传引导工作,积极引导业主尽量少外出、不聚集;坚持群防群治,紧密联系社区、充分发动业主配合做好出行管控措施。六、城区人员出行管控措施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其他乡镇镇区可比照执行。

阳新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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