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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立图一破” 以破促发展——我市“府院联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时间:2021-03-04 02:51
  ■本报记者 刘娟 通讯员 刘丽玲

     如何切实提高闲置资产的利用率,如何通过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企健康发展,近年来,市委市政府立足发展,积极探索,坚持立中求变、立中求稳、立中求新、立中求效,由市法院牵头,打通企业重整盘活、脱困重生之路,以推动构建“府院联动”破产重整机制为切入点,为我市法治化营商环境进行有益的探索。  立中求变,树牢优化营商环境司法理念  我市经历了从全国首批资源枯竭型城市到全国百强县、国家园林城市、全国文明城市的不平凡发展历程。期间,市法院立足审判职能,树立三个理念,切实将审判工作融入优化营商环境发展大局。  树立“谦抑、文明、善意、审慎”的司法理念,运用法治手段为企业排除干扰,最大限度减少司法活动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负面影响,让企业专心搞好发展。  树立提高审执效率就是优化营商环境的理念。加强审判管理,通过快审快结快执,尽量减少企业诉累,及时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树立担当破产重整就是优化营商环境的理念,推动协调解决破产案件中敏感复杂的职工安置、信访维稳等工作,高效公正办理破产重整案件,促进经济转型升级。  市法院先后出台了《关于在优化营商环境中进一步规范财产保全工作的规则及流程》《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便民、利民完善退款机制的规定》等文件,实现了涉企案件审理规范高效,转付标的款、退费三日内办结。  立中求稳,构建“府院联动”机制  针对我市不少企业陷入发展瓶颈的实情,在考察、调研的基础上,通过市委市政府构建破产工作联动机制,市委书记主持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市长三次现场调研,经过反复论证,“政府主导、法院主办、部门联动、企业参与”的“府院联动”大冶模式应运而生,为破产重整工作提供三重保障。  组织保障。市政府出台《关于推进企业破产重整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实施办法》,设立破产重整工作指挥部,由市长担任指挥长,分管副市长、市法院院长等担任副指挥长,将全市13个职能部门、单位纳入成员单位。经省高院副院长李群星揭牌,市法院驻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室已投入使用。  专班保障。实行破产案件“一案两专班”,市政府工作专班进驻企业,一揽子解决职工安置、信访维稳、证照办理、信用修复等问题。市法院专班组建审判团队,及时快捷办理破产案件,做好清产核资、审计评估、债务清偿等工作。  资金保障。市财政拨付200万元设立破产专项基金,确保“无产可破”案件顺利启动;市政府提供破产“兜底”保障。仅兴成公司破产案,就筹措800万元弥补职工安置资金不足。  立中求新,创新破产重整举措  创新推出系列实用举措,推动破产重整工作务实高效开展。  创新联合管理模式。由清算组与中介机构联合担任“僵尸企业”破产管理人,将清算组在职工安置和信访维稳方面的优势,与中介机构在法律实务方面的优势相结合,提高管理人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极大提高了破产案件的审判质效。  创新民主监督模式。聘请了8名全国、省以及黄石、大冶四级人大代表担任营商环境民主监督员,切实发挥人大代表监督支持司法的职能作用,找准企业发展需求点和障碍点,解决阻碍企业发展的法律难题。  创新审理督导模式。建立了评价奖惩制约、通报跟踪督办、排名红色预警及逐级约谈机制,不断规范办理破产案件,做到“应清尽清,应结尽结”。  立中求效,大破大立优化营商环境  面壁十年图破壁。近年来,市法院走出了一条以立图破、以破促发展的优化营商环境司法路径,实现了“零震荡”“全盘活”“快转型”的良好效果。  帮助航宇鑫宝公司与兴成公司重建新的产业链,让两家破产企业以重整、出清的不同方式走上破茧重生之路,实现两家企业的大融合;通过破产清算实现金鹿公司市场出清,让闲置的土地、厂房再入市场,为新的优秀企业落户大冶“腾笼换鸟”。  三个月“加速度”审结铜山口矿劳动服务公司破产清算案,分配处置资金84.5万元,妥善安置职工197人。两年来,市法院协调全市各职能部门、单位参加,召开破产重整联席会议20余次,审理破产案件8件,清理债务约22.49亿元,盘活资产约3.01亿元,释放土地房屋面积约56.68万平方米,帮助9家企业疫后降本减负纾困、复工复产达效。《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人民法院报》《湖北日报》等国家、省、市级媒体对市法院相关举措进行了宣传报道。  优化营商环境任重而道远,我市将以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为引领,持之以恒、久久为功,着力打造营商环境高地,用实际行动、实质成效推动和保障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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