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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亲结婚酿苦果13年婚姻无效

时间:2018-05-02 07:47
    襄城新闻网讯(通讯员张娟)近日,襄城区法院对原告王某与被告韦某婚姻无效纠纷一案作出处理。最终,法院判决原被告婚姻关系无效。     王某与韦某系表兄妹关系,本着亲上加亲的想法,双方于2004年10月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儿一女。2017年12月,双方因家庭琐事影响了感情,遂至襄城区法院请求宣告双方婚姻关系无效。经审查,王某的父亲与韦某的母亲系亲兄妹关系,王某与韦某为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七条、第十条的规定,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有此情形的,婚姻无效。据此法院判决双方婚姻无效,但对双方共同生活期间的财产及子女抚养问题,法院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双方对此达成一致意见,遂法院分别制作了判决书和调解书送达双方,此纠纷结案。     依照法律规定,无效婚姻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本案中,法院在判决婚姻无效后,对于财产分割与子女抚养问题,依法进行了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明确了子女的抚养问题,案件顺利结案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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