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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医保局开展“药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 29家定点药店被处罚

时间:2018-09-03 06:38
  

8月21日,从襄阳市医保局获悉,该局在全市组织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医保定点药店专项整治行动,29家定点药店因违反《定点零售药店医保服务协议》和相关政策法规被处罚。

据了解,今年5月底,有市民反映我市部分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违反国家医保管理规定,使用医保卡刷售保健食品、化妆品、生活用品、套取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等现象,严重搅乱医药市场秩序,损害参保群众利益。对此,市医保局在全市组织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医保定点药店专项整治行动。

据悉,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共稽查定点零售药店798家,主要发现四类问题:一是摆放生活用品,主要分布于远城区、乡镇;二是套现刷医保卡;三是少数药店存在摆放销售过期药品现象;四是少数药店未按照处方药管理规定,未凭处方售药。依据相关规定,市医保局对枣阳市鹿头镇常珍药店、蔡阳仁民大药房等4家药店终止医保服务协议;对宜城九通药店、襄州区龙王镇赵集平安堂等11家药店给予暂停医保服务处理;对南漳县春丽药店、保康统一药店总店等14家药店给予限期整改处理。

据了解,为规范和加强我市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的管理,我市于2016年出台《襄阳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办法》,明确了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的纳入标准、经营范围。该办法规定,凡符合我市定点零售药店统筹规划要求、具备相关资质资格、愿意承担医保售药服务、自觉接受医保部门监督管理的,经考核合格均可纳入医保定点管理范围;所有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均可经营符合医保“三大目录”的经营项目,禁止摆放或使用医保卡刷售各类化妆品、食品、日用百货等其他商品。同时,该办法规范了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的日常管理和退出机制,对违反服务协议约定的,严格按协议追究责任。

襄阳市医保定点零售药店专项整治行动

处理的定点药店名单(29家)

一、终止医保服务协议(4家)

枣阳市鹿头镇常珍药店

蔡阳仁民大药房

枣阳市七方镇罗岗成效药店

枣阳市中心大药房

二、暂停医保POS机刷卡结算服务(11家)

宜城九通药店

宜城同仁大药房文昌路分店

枣阳市梁集大药房

枣阳市中兴大药房

枣阳市七方镇朝阳药店

湖北晓琳药业连锁有限公司(44店)

湖北晓琳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大西街店

襄州区程河镇仕鹏大药房

襄州区龙王镇赵集平安堂

襄州区朱集镇启圣大药房人民店

襄州区峪山镇同和大药房峪山店

三、限期整改(14家)

襄州区双沟镇同和大药房

襄州区石桥镇启圣药店中心街店

襄州区肖集镇新街口药房

襄州区程河镇天济大药房270店

南漳县武镇祝康药店

南漳县春丽药店

保康统一药店总店

保康鸿康大药房

保康百康盛世大药房

保康康健大药房

保康康宁大药房

保康独活大药房(34店)

天济大药房(79分店)

襄州区长安市场水镜大药房

标题:【襄阳市医保局开展“药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 29家定点药店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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