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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州区食药监局:以“四有两责”为准则完善监管责任体系

时间:2019-09-03 00:25
         讯(记者李顺民 通讯员陶卓然)1月10日,记者在襄州区食药监局获悉,2018年,该局以“四有两责”( 有人、有责、有岗、有手段,监管责任、主体责任)为准则,不断完善监管责任体系。     推动落实党政同责。根据《湖北省食品安全监管责任问责办法》和《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实施方案,认真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把“四有两责”纳入地方政府目标责任管理考核内容,加大考核评价力度,开展监督检查,实现“有人、有责、有岗、有手段”。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工作补助,深化网格化管理,实现农村和社区100%全覆盖的责任网络。     落实部门监管责任。以“党政同责”引领监管责任落实,以问责办法兜底监管责任落实。进一步明确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职责,依法履行各自监管责任,相互配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公开监督抽检和行政处罚结果。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通过建立诚信体系和红黑榜制度,进一步提高企业主体责任意识,促进企业诚信守法经营。着力推进示范街、示范单位、学校“放心食堂”、“明厨亮灶”、“透明车间”、“放心药店”、“食品安全示范农贸市场”、农村“四好”食品安全示范店等创建活动。加强信用记录建设,完善食品药品行业信用记录和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建立统一的“黑名单”制度,让失信者寸步难行,形成市场倒逼企业守法经营的机制。     推进基层监管所办公用房建设。根据省政府《关于印湖北省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的通知》要求,加强镇(街)派出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到“十三五”末,业务用房达标率达到80%,其面积不低于320平方米。结合全区实际,到“十三五”末,至少应建设10个基层标准化食药监所,每个所面积要达到32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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